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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----个人账户合并
发布于:2015-10-02


    同一职工在中心系统内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,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,以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。
    职工所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登记信息必须完全一致。如职工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信息不一致,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,变更后再办理并户业务。
    申请资料:
    (1)同一职工在同一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,填写的《变更清册》一式两联注明并户即可。
    (2)同一职工在不同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,应先做转移并在《转移通知单》上注明并户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