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保障
住房公积金----个人、单位信息变更
发布于:2015-10-02
(1)个人信息变更是指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需要变更。
申请资料:姓名变更时需职工所在单位开证明(证明两个姓名同为一人)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;身份证号变更时需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或重错号更改证明复印件,其中户籍证明备注栏中必需写明原身份证号。
(2)单位信息有以下变动时需办理单位信息更改手续:单位名称、单位性质、组织机构代码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、主管部门、隶属关系、经办人、经办人证件号码、联系电话。
申请资料:
a.单位名称变动时,需单位提供改名文件,填写《开户登记表》;
b.法定代表人、经办人等其它信息变动时,需重新预留印鉴。